当前位置:
首页
>>
国家法规
>> 正文
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
我要打印
IE收藏
放入公文包
来源:网络转载 添加人:yzc2006 添加时间:2008-1-18 11:08:46
核心提示:
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已经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经财政部联合签署,现予发布,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。
查看留言
用户留言
站内搜索
国家法规
企业新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