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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关于修改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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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网络转载 添加人:lwy 添加时间:2007-9-13 15:16:36
核心提示:
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:“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,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、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,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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